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贞丰县2016年度“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示范村寨垃圾车、垃圾集装箱、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1-23 15: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贞丰县2016年度“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示范村寨垃圾车、垃圾集装箱、垃圾桶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612】-212
  • 3、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612】-212
  • 4、项目联系人:张沙沙
  • 5、项目联系电话:0859-3111329 18508598966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贞丰县2016年度“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示范村寨垃圾车、垃圾集装箱、垃圾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373,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函等;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 (2)特殊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1-24 09:00:00至2017-02-12 11: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qxn.gov.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02-13 13:4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2-13 13:40:00
  • 12、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四)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1-24 09:00:00至2017-02-13 13:4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3日13:40前)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帐  号:288000120119900000531725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贞丰县基层财政管理局
    •   联系地址:贞丰县内
    •   项目联系人: 吕荧
    •   联系电话: 13658597100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兴义市桔山广场会展中心对面金碧路1号
    •   项目联系人: 张沙沙
    •   联系电话: 0859-3111329 1850859896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附件:
  •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