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自卸车(国五标准)、机动打捞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的委托,就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自卸车(国五标准)、机动打捞船采购项目包2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自卸车(国五标准)、机动打捞船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218号。
1.3招标内容:包2:机动打捞船 4艘(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 预算额:10万元。
1.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交货。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投标设备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商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2.3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投标人应按要求另行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盖公章)。
2.4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请于2017年1月 18 日 至2017年1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地点: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15 室 11 号窗口报名。
3.3 需携带的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申请材料一份。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3.5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 14 日上午10:00。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以当天电子屏幕公布的为准)。
4.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河湖保洁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营街33号 地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升龙大厦C座14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 苏女士
联系电话:13603782995 联系电话:0371-5369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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