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项目资金为上级资金,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周采购[2017]00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及器材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3、交货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1包为:18吨水罐消防车1台;
第2包为: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台;
第3包为:重型泡沫消防车1台;
第4包为:抢险救援及灭火类器材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第1包--第3包: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消防车生产经营权,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上列车辆在河南省内有销售(近三年内);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3C认证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的产品(附检测报告)、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车辆,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并附带齐全的随车工具、备件等,售车发票由中标单位一并出具。
第4包:(1)具有消防器材装备产品生产或经销许可,经销商所供货物具有制造厂商授权;
(2)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其他有关产品质量检测证明;
(3)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消防器材行业认证或国家认证证书;
(4)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5)近三年来未被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列入违约单位;
6、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提供的资料
1、第一包--第三包须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C认证、检测报告;
2、第四包须提供年检有效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4、以上证件除原件外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0日17时00分。
6、报名地点: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16日至2017年0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7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 交通路西段
联系人:冯振南
联系电话:0394-8122941
招标代理:河南宏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联 系 人:王明堂
电 话:0394-8283819
2017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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