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特勤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咸新区消防支队秦汉新城中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秦汉新城特勤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秦汉新城特勤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A2016-ZB-2226/1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咸新区消防支队秦汉新城中队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6664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共分为四个标包:
一包: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
汽车总质量≤18000kg,汽车整备质量≤15000kg,汽车最高车速≥90km/h
二包:25吨泡沫水罐消防车1辆
汽车总质量≤43000kg,汽车整备质量≤17800kg,汽车最高车速≥80km/h
三包:25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
排放标准: 国Ⅳ 驱动形式:≥6×4 功率:≥276kW 工作高度:≥25米 臂架:三节折叠臂 最大工作高度:≥25m, 最大作业幅度≥12.5m 汽车总质量≤32000kg,汽车整备质量≤22000kg,汽车最高车速≥90 km/h
四包:抢险救援车1辆
汽车总质量≤12000kg,汽车整备质量≤11500kg,汽车最高车速≥85 km/h,乘员人数:6人;排放标准:国四;结构:双排座一体式焊接结构,带专用液压翻转机构。座位设置:2+4,其中前排2座,后排4座。后排靠背处设有四个空气呼吸器架。设备:驾驶室内加装警报器及警灯开关等
项目用途:消防救灾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一包:235万元;二包:100万元;三包:250万元;四包:89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准许生产制造车型的证明资料;
4、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6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一部
3、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投标、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尚莉 余涛 李婷婷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6664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326119174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