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2.4、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5、投标人至少应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1、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成立注册不足三年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按照实际年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若为2016年度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
2.6、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任意3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2、投标人所投产品所属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免税范围的,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7、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任意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证明材料为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
2.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且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证书。
2.9、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市级(或省级)以上质检中心(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2.10、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名单里,并提供证明材料。
2.11、授权书要求:若投标人为非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且:a.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b.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c.如果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2.12、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注:1、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查询内容至少包括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内容)。
2.1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招标内容及其他要求
3.1、项目名称: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3.2、项目编号:YNLB20161145
3.3、采购内容:水罐消防车,4辆
3.4、项目(采购)预算:160万元。
3.5、交货期: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投报最短交货期,交货期按日历天计算。
3.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 30日9 :00时至2016年12月 6 日17:30时止。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
投标人网上报名流程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参加广南县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办事指南里查询并认真阅读“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及报名流程”,并按“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及报名流程”的示例规范要求进行报名。若因投标人未按示例规范要求报名,导致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报名统计名单里没有投标人信息的,视为没有报名,届时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首次参加广南县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提交注册申请,注册审核及办理时间上午08:3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0876-5622148)。
4.2、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 12月6日,按网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自行在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ngn.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报名资料费:600元/份;
1)、投标人按4.4条要求完成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的缴纳前,应按4.1、4.2条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没有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2016年12月6日17:00时前足额缴纳报名资料费,否则,视为没有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名资料费不收现金,请按以下缴纳报名费资料账户信息以转账、电汇方式从公司法人基本账户打款,打款时在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简写:消防车);项目编号:YNLB20161145,”如不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导致无法查询到账记录的,视为没有报名,投标人将不能参与投标,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缴纳报名资料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户 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300 1618 6580 5100 1601
5)、投标人按规定缴纳完报名资料费后,请把缴款凭证扫描后发至以下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查询。
报名资料费查询联系人:徐海娜(lanbenzhaobiao@126.com)
报名资料费查询联系电话:0871-641584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作拒收处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7.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缴纳)。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7:00前。
7.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 0876-5622115
7.5、投标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通过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足额报名资料费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认可。
2)、只有在规定的时限以前查收到账的足额投标保证金才被认为是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交易中心财务室提交的证明为准。
4)、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例如:“项目名称: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乡镇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简写:消防车);项目编号:YNLB20161145”。如不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导致无法查询到账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南县政务网、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告知。请投标人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广南县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76-5154154
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别墅38栋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871-64158494
传 真:0871-64158494
邮政编码:65001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户 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300 1618 6580 5100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