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消防车辆采购项目(GXZC-2016-G2-008-GSCZ)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6-G2-008-GS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64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崇左市花山路
联系方式:李工 0771-7964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 0771-7928833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嘉苑小区R-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2-008-GSCZ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水罐消防车一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约248 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2月05日止(工作日),每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2.发售地点: 崇左市嘉苑小区R-03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3)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 (副本) (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落款日期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日期内);(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养老保险明细或养老保险机构出具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无行贿犯罪证明收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07310104001974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时,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嘉苑小区R-0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时,在崇左市嘉苑小区R-0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 崇左市花山路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0771-7964809
2.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崇左市嘉苑小区R-03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71-7928833
采购单位:崇左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9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