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11-29 09: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涿鹿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政府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200020002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63868
采购人:涿鹿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涿鹿工业园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31300683
代理机构:张家口兴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宣化区钟楼大街22号院1号商业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5963868
预算金额:7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宣化区钟楼大街22号院1号商业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①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②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消防车3C认证证书;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 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企业; 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采购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消防车3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涿鹿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政府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13200020002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63868
采购人:涿鹿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涿鹿工业园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31300683
代理机构:张家口兴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宣化区钟楼大街22号院1号商业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5963868
预算金额:7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张家口宣化区钟楼大街22号院1号商业楼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涿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①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②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消防车3C认证证书;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 具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企业; 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采购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消防车3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我公司登记资格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公司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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