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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园林管理局自卸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1-28 11: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水市园林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衡水市园林管理局自卸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衡水市园林管理局自卸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SZFCG2016G106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 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8-21566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衡水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衡水市红旗大街618号

联系方式:张 辉 0318-21566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晓东 0318-2351896

代理机构地址: 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双排自卸车6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所投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生产商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5、所投车辆必须具有国家发改委公告或国家工信部公告;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7、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5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企业简介。(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第3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在报名时不做硬性要求,所有资质材料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1:44 至 2016年12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免费领取标书文件电子版。已参加首次招标现场投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现场报名,但必须在2016年12月2日下午17时30分前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继续参加投标声明函,领取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第三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156680  张  辉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冯晓东
3、传真:0318-235189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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