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财政统保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济宁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财政统保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济宁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财政统保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保险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JNGP/2015/G0008
2.项目说明:
2.1 本项目为济宁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车辆财政统保政府采购项目,每两年一次确定入围保险公司。
2.2 保险标的:与济宁市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新购车辆及已购车辆。
2.3 保险家数:5家。
2.4 根据车辆新旧(旧车价格按照国家标准折旧)程度实行一车一卡保险价格,经公开招标后,济宁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参保单位与中标保险公司双向选择,自行签订保险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机构,且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济宁市具有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及其他一切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2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3.3 在济宁市注册登记成立三年以上(截止2015年6月底),并在济宁市设有经营、理赔服务网点,具有履行车辆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要求的能力。
3.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5 提供近三年(2012-2014)每个季度任意提供一本凭证(共计12本)并附三年的缴税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3.6 提供近三年(2012-2014)每个季度任意提供一本凭证(共计12本)并附三年的保险缴纳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3.7 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投标人不必办理报名手续,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一开标室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一开标室
8.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9.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23号水务大厦14楼
采购人联系人:孙汉 联系电话:0537-2076226
采购执行机构: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执行机构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
采购执行机构联系人:雷西法 联系电话:0537-3202190 0537-3202118
传真:0537-2397269 3202126
具体详细请登陆: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www.jnzfcg.gov.cn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