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三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润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的委托,对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预算:
(1)项目名称: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森林消防车辆采购
(2)项目编号:RHC2016010
(3)项目预算:77.8万。
二、招标内容:
森林消防车辆6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注:
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检察机关。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合格产品;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5、产品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其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连润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瓦房店市新华路8号,劳动保险4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润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培均
联系电话:0411—85579599
传真:0411—85627911
地址:瓦房店市新华路8号,劳动保险四楼
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8562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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