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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购置计量检衡车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委托,就洛阳市检测中心购置计量检衡车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检测中心购置计量检衡车项目,DYZBLY-2016-02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6〕11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为6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购置计量检衡车(含叉车)1辆,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开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62016年9月30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时,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收取标书费,每份300元(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09:3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四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卓飞路9号

人:张先生   

   话:0379-6433576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人:韩女士(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2302)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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