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原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原交采2016GB45号
二、采购内容:17辆业务装备(执法执勤车)采购,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信息: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9月14日
评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平生、史来明、马瑞、温季、李培杰
五、评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市世通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4892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原阳县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892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原阳县通源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2600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99568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1675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商务西二街路交叉口伟业财智8楼C室
七、监督电话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6619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6年9月14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