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环卫垃圾清运清扫车辆和环卫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罗山县环卫垃圾清运清扫车辆和环卫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罗山县环卫垃圾清运清扫车辆和环卫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环卫垃圾清运清扫车辆和环卫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6】25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2.5、招标内容:
一标段:10吨吸尘车 2辆,16吨压缩式对接垃圾车1辆,行吊式垃圾自卸车1辆,散装垃圾转运车1辆,小型钩臂式垃圾自卸车3辆;
二标段:5吨洗扫车2辆,环卫执法车1辆,环卫执法摄像机2部,执法记录仪4部;
三标段:塑料垃圾桶1000个。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和二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
3、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进行报名)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投标人必须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7、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投标人必须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且是专业的垃圾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6 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证件带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 2016 年 10 月 12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负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信阳市罗山县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3937686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6-8130372 手机:18937665585
监督单位: 罗山县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6-217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