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 3、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至少三份); 4、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同类生产商售后服务网点 5、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 6、已在工信部公告中公示 7、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开户许可证;(4)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至少三分);(5)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同类生产商售后服务网点证明;(6)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7)工信部公告页彩色打印;(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