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谈判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47号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办案用车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车采购项目(详见文件)。
A包:小型轿车1辆,详细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功能需求及规格、参数要求
B包:越野车两辆,详细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功能需求及规格、参数要求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16年7月18 日起至2016年7月 22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0807房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厂家授权4S店;
3.3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
5.本次项目亦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三个月内开具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厂家授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 8月 1日15:00
投标接收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五、本次谈判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0807室
六、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71516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5528298
E-mail:hnw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