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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所需消防车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17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滦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所需消防车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2080020002
项目联系人:曹佳庚 燕贺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5-4111206
采购人:滦南县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滦南县城南
采购人联系方式:15832533579
代理机构:滦南县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行政办公中心二楼0254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111206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滦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北侧)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消防车生产厂家或经消防车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整车通过3C认证,拥有中国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车辆各项参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投标单位工资发放证明或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为保证招投标的正常进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滦南县支行,账号:13001627436059558888,户名:滦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315-4111206。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汇款或转账,且在凭证中(用途或附言栏)注明“消防车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形式。
采购数量:3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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