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嫩江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嫩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嫩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GFHF-104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456547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嫩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嫩江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李先生159456547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451-5193388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救护车1辆,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号6楼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类似业绩3个(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号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