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宏图建筑垃圾处理厂所需LNG洒水车及LNG自卸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宏图建筑垃圾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秦皇岛市宏图建筑垃圾处理厂所需LNG洒水车及LNG自卸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宏图建筑垃圾处理厂所需LNG洒水车及LNG自卸车采购
项目编号:HXZB-2016-038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靖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915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秦皇岛市宏图建筑垃圾处理厂
地址:秦皇岛市
联系方式:张玉庆 0335-31695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红亮 张晓靖 18330396320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中房大厦4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秦皇岛市宏图建筑垃圾处理厂所需LNG洒水车及LNG自卸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6-0387-001
采购人名称:秦皇岛市宏图建筑垃圾处理厂 |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玉庆 0335-316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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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1525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用途:货物采购 |
项目实施地点:秦皇岛市 |
供货及安装周期:30天(日历日)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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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制造商具有3C认证证书。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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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356号中方大厦412室)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
采购文件售价:500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秦皇岛市羊城大酒店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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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吴红亮 张晓靖 |
联系方式:18330396320 0335 3691525 |
传真电话:0335-3608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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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C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出具的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原件(内容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公司单位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单)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一套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到文化路中房大厦412室报名。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制造商具有3C认证证书。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356号中方大厦4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羊城酒店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