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HW007012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9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如果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近一个月内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供查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24日14:30-15:00,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人联系人:曾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2-2869363
代理机构传真电话:0752-2869078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邮编:516000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帐号:4001 0154 8000 0168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