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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警用皮卡车采购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31 1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警用皮卡车采购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警用皮卡车采购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LZXZ201601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

地址: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方式:苏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先生0595-28967281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警用皮卡车采购的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 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 委托,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对 警用皮卡车采购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BLZXZ2016016-1

2、项目名称:警用皮卡车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警用皮卡车采购,详见项目一览表及第二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所投车辆必须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415200.00 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8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201648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约定。

8、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投标文件由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11、采 购 人:泉州市公安边防总队

联 系 人:苏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    编:362000

项目部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账    号:1525 5010 0100 1533 86

开 户 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所投车辆必须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31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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