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双排客货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双排客货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双排客货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5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双排客货车采购项目
2、投资总额:37.52万元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
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保修期:一年
8、招标内容:购买双排客货车4台,(具体内容及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双排客货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汽车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销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
4、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
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代理机构室5号窗口(5013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4条的相关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会议室
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孟老师
电 话:0371-229968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83782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