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压缩设备喷淋除尘除臭站内清洗设备及垃圾车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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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压缩设备、喷淋除尘除臭、站内清洗设备及垃圾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阜阳市颍泉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颍泉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压缩设备、喷淋除尘除臭系统、站内清洗设备及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5立方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包含地面轨道) | 套 | 12 |
2 | 喷淋除尘除臭系统 | 套 | 6 |
3 | 站内清洗设备 | 套 | 6 |
4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20吨拉臂上装,国四排放) | 辆 | 6 |
二、具体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
序 号 | 设备 配置 | 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配置 要求 | 提供设备制造商进口报关单证明文件 | |
★压缩机动力单元、机箱部分、压缩推头及箱体底板、侧板等关键部位材料采用进口高强、耐磨、耐腐蚀钢板,硬度≥450HB,屈服强度≥1200MPa。 | 提供报关单等证明文件及材质检测报告 | ||
2
| 电器 系统 | 压缩机采用微处理器或PLC逻辑顺序控制,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应是由电气控制的液压动力系统实现,电气控制系统应实现动作程序化、并互锁和应实现各作业动作可单独操作和点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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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设计合理,并能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a)压缩自动循环; b)故障自诊断和显示; c)自动显示垃圾压缩设备内垃圾的装载量并有“压满”报警器; d)设有紧急制动和强退功能; e)当压缩设备出现过热、缺相、熔断等故障时,具有自动停机功能; f)在箱体侧面和遥控器上有紧急刹车制动按钮。 | 提供国家计量认证机构(CMA)和国家质量监督认证机构(CAL)认可的省级(含)以上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投设备型号相同的检验报告原件 | ||
压缩设备可预留自动称重系统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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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设备具有远程控制、数字化管理平台接口;与外部设备、互联网实时通讯接口。 | 现场演示设备数字化远程控制系统 | ||
采用智能控制单元或单片机控制系统,并采用LED屏或液晶显示。 | 提供设备照片证明 | ||
3 | 提料 装置 | ★形式为整体料斗,运输状态时料斗翻转后可作为进料口的顶盖密封。 | 提供设备外形图片 |
★在满载提升过程的中间位置上停留15min,其提料液压油缸的活塞杆的沉降(伸出)量不应大于8mm。 | 提供国家计量认证机构(CMA)和国家质量监督认证机构(CAL)认可的省级(含)以上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投设备型号相同的检验报告原件 | ||
★提料机构完成一次满卸料工作循环时间≤47s。 | |||
4 | 箱体 | 箱体表面为光滑弧形面,箱体侧板采用整体结构,不允许进行拼焊。 | 提供设备照片说明 |
后门采用液压锁紧,确保锁紧可靠。 | |||
5 | 排污 装置 | 压缩机头左右两侧各设置一个污水排放装置,该装置须启闭操作方便、密封可靠。 | |
6 | 液压系统 | ★液压系统应保证散热,在连续工作2h后,油箱内油温不超过58℃。 | 提供国家计量认证机构(CMA)和国家质量监督认证机构(CAL)认可的省级(含)以上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投设备型号相同的检验报告原件 |
7 | 技术 参数 | ★理论垃圾处理能力 ≥125 m³/h; | |
★箱体自重≤5t; | |||
★压缩腔有效容积≥4m³; | |||
★推头压缩力≥360KN; | |||
★液压系统压力≥24MPa; | |||
★一个压缩循环时间≤48s; | |||
★压缩箱垃圾压实密度≥0.8t/m³; | |||
★料斗容积≥2.2m³; | |||
电机功率≤5.5kw; | |||
电源380V/50Hz(三相五线); | |||
★空载时,压缩推头前进时系统压力≤3 MPa; | |||
★空载时,压缩推头后退时系统压力≤4 MPa; | |||
箱体最大噪声≤75dB | |||
8 | 土建 配套 | 投标方须密切配合业主方进行转运站场地的选择,并针对每个场地提供转运站土建及配套设施的具体布置要求,以指导业主方的土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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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序 号 | 设备配置 | 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配套要求 | 车辆须满足与垃圾压缩箱的起吊、装载、固定、液压连接等要求,不得出现任何结构上的干涉和连接、固定方面的不配套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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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必须保证在驾驶室内可控制垃圾箱的卸料,须保证装卸箱体时的作业安全,卸料后箱体内无残留垃圾和在后防护栏上无垃圾留挂。 | 提供照片说明 | ||
2 | 底盘 | ★底盘品牌:东风,江淮,6×4底盘,国Ⅳ排放标准; ★发动机马力≥270,轮胎要求为钢丝胎; | 提供底盘公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轮胎:11.00R20 | |||
配装原车空调,驾驶室颜色为上白下蓝环卫色 | |||
3 | 整车 | ★提供所投车辆3C认证、环保目录及免征购置附加税目录;若不能免征购置附加税,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提供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额定载质量≥12800kg | 提供所投车辆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与所投车辆型号一致的车辆试验报告原件 | ||
★整车整备质量≤12000kg | |||
★总质量:25000kg | |||
整车外形尺寸:8225mm×2500mm×3200mm(允许±15mm偏差) | |||
★轴距: 4350+1350 | |||
4 | 拉臂上装(含油泵等液压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完整总成)
| ★采用吉马,希尔博,海沃品牌; 投标人提供的拉臂上装须通过欧盟强制性安全认证(CE认证); | 提供拉臂上装进口证明文件及CE认证证书 |
★可卸式垃圾车改装企业须和压缩设备生产企业为同一企业(或子公司,或为参股企业性质)。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起吊能力≥20吨; | 提供国家计量认证机构(CMA)和国家质量监督认证机构(CAL)认可的省级(含)以上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的拉臂上装检验报告原件证明 | ||
★钩臂采用伸缩臂,具高强度性能,以适应不同压缩箱; | |||
★拉臂上装总成自重≤2400kg; | |||
★伸缩臂水平移动距离≥1000mm; | |||
★钩心高度≥1570mm; | |||
★后靠轮允许进入宽度≥1067mm; | |||
★最大举升角度≥49°; | |||
拉臂长度≤5500mm; | |||
箱体锁定装置:外部液压锁定; | |||
★液压系统工作压力≥30MPa; | |||
配后滚轮支撑;垃圾箱后门液压开启装置。 |
3、喷淋除尘除臭系统
设备名称 | 设备 配置 | 技术规格 |
喷淋除臭系统 | 配置 要求 | ★实现手动和自动控制; |
喷嘴能分组或全部工作; | ||
液位保护,无药提示; | ||
★对站内有污染的作业面,实现及时和定期自动消毒除味; | ||
距离1000mm处测量,工作噪音<75dB; | ||
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6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的二级标准。 |
4、站内清洗设备
设备名称 | 设备配置 | 技术规格 |
站内清洗设备 | 配置 要求 | ★站内清洗设备采用力奇,马哈,凯驰品牌; |
★直立式冷水高压冲洗模式; | ||
设备带软护套引发枪,高压管不小于20米; | ||
可旋转不绣钢喷枪杆不小于850mm; | ||
三孔喷嘴,压力3~25MPa; | ||
流量≥30L/min。 |
注:1、投标人应严格对照上述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按照备注中的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委将根据证明文件的实际情况考察各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对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并按照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扣除相应的分数。
2、投标人所投车辆需具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车辆上牌《公告》目录,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购置税目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质保期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和提供以上产品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4)压缩设备生产企业和车辆改装企业须为同一企业(或子公司,或为参股企业性质)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无记名报名。
四、报名时间:从2016年3月24日起至2016年3月30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报名地址: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阜阳市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1楼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采 购 人:阜阳市颍泉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张林
联系电话:1395668775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1楼
联 系 人: 陈信荣
联系电话: 0558-2238259
13866280595
发布日期: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