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09: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车厢采购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 TXJ-0392-2016-002 | 批复编号: SFCG20160218003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交货期:20天 |
采购预算(元):31万元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每辆6.5万元,共13万元;车厢12个,每个1.5万元,共18万元。 | 响应保证金(元):6000元整 |
采购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苏先生15003925769 |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0392-3360993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0392-3221359 |
评审结果: 成 交 人:河南德隆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县恼里镇西辛庄工业区6号 金 额:贰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227600.00) | |
评审时间:2016年3月3日9:00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6评标室 | |
谈判小组成员:赫连艺霖、王熙玲、陈昂 | |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公示日期:2016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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