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县城区管理局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邯郸县城区管理局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邯郸县城区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县城管局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企业参加该项目活动。
1、项目名称:邯郸县城区管理局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13042100001-000557-001
3、采购人名称:邯郸县城区管理局
4、采购人地址:邯郸市雪驰路55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 孙献伟 电话:15130008868
6、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凡 电话:0310-6023229
8、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9、供货周期:3日历天。
10、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采购内容:垃圾转运车采购。
13、项目预算金额:450000元。
14、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合的银行开户证明;
(4)投标供应商近五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供应商可为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或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经销商开具的或非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无效),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生产许可证(产品制造商报名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原件查验及留存。证件携带不完整或复印件不清晰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注2: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持有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15、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6、报名地点: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厅(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1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7日 09:30
18、开标时间:2016年2月17日 09:30
19、开标地点: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0、资格审查: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招投标投诉电话:0310-8038719、803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