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吸尘车、无尘扫路车项目
河北茂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郭女士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肥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吸尘车、无尘扫路车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肥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吸尘车、无尘扫路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MS2016-A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0-852656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郭女士
地址:郭女士:0310-8558189
联系方式:郭女士:0310-85581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茂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0310-8526568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前进大街与复兴路交叉口西行200米路北创客创业基地三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8m³吸尘车、8m³无尘扫路车
采购车辆必须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3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与投标设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②要求供应商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完税凭证(近三个月内);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企业所属地社保中心出具);③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违纪证明;生产厂家需提供工信局的公告批次原件和网上查询截图(必须报名现场网上查询),车辆免税证明原件。④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其加盖申请人公章,A4纸型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18日 17:29 至 2016年01月22日 17: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前进大街与复兴路交叉口西行200米路北创客创业基地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要求供应商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6日 17:26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6日 17:26
六、开标地点:
肥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肥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是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没有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与投标设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②要求供应商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企业完税凭证(近三个月内);拟投入人员社保证明(企业所属地社保中心出具);
③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违纪证明;生产厂家需提供工信局的公告批次原件和网上查询截图(必须报名现场网上查询),车辆免税证明原件。
④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
⑤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其加盖申请人公章,A4纸型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领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