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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14 14: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二次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590

项目编号:TASSZX-201506-007-2

2、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停车场二次招标项目

第五标段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汶口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租赁中队停车场二次招标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五标段主要内容:10亩的停车场;招标范围:北到满庄镇,东到房村镇,南到大汶口镇,西到马庄乡;只允许投一个停车场;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第五标段总价:18.48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本项目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3投标人须具备拟投标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符合停车场经营条件。拟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提供停车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5.4投标人拟投标停车场的使用权非本人(单位)的,须提供停车场使用权证明,且停车场租赁期限不低于10年;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6年115日起至2016年1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

7.4方式:来人购买,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本公告第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文件原件及所有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投标人如为自然人的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拟投标停车场的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2月17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2月17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8.4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30号

E-mail: chqwdx666666@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84580

联系人:陈科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玄凯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三楼

E-mail:ssjs0538@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81000

传真:0538-8371689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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