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公安局警务运送大巴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淅川县公安局警务运送大巴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淅川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公安局警务运送大巴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LDZB【2016】011104001;
2.2采购内容: 50座大巴车一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5生产厂家须具有汽车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汽车经营许可证;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
4.2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7-69212845
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49号绿云高层2号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225527897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