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对“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月8日起至2016年1月14日五个工作日。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LZB2015-09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运兵车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交货地点 |
运兵车 | 1辆 | 合同签订生效后_25 个日历日内 | ¥100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 用户指定地点 |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详见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月8日起至2016年1月28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3号华基楼304室(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面)>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请投标人先行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填写完整,与报名资料同时提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含光盘)人民币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招标文件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他形式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29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9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广东省肇庆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36298
b.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32802
c.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8-2232922
传真:0758-2232900
联系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3号华基楼304室(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面)
十二、招标文件
十三、委托协议
十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