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2015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需车辆租赁和工人雇佣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2015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需车辆租赁和工人雇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2015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需车辆租赁和工人雇佣项目
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5GMDL)164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内容:租赁洒水车5台、雾炮车5台和冲洗车5台;雇佣工人220 人;
5.服务期限:6个月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租赁洒水车5台、雾炮车5台和冲洗车5台
第二标段:雇佣工人220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资金实力;
2.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纬五路未来花园D座2001)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报名时携带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一大街经南五路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5037191788
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纬五路未来花园D座2001室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870389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