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馆陶县公路管理站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馆陶县公路管理站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馆陶县公路管理站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 |
交易编号 | ZFCG2015105 |
采购人名称 | 馆陶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
采购人地址 | 馆陶县金凤街西段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周爱军 0310-4586616 |
交易机构 | 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汪科长 |
交易科联系电话 | 0310-2839002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
采购代理机构系方式 | 刘洋 1508107917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 | 道路清扫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只能有1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以报名时间最早的为有效投标人。 4、所投车辆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及查询网址并且具备车辆检验报告(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厂家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6、开标时须持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带齐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点地点 | 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16年1月21日 上午9:30 |
开标地点 | 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本公告发布媒体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