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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道路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9 09: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道路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1057C1HYFW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道路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69.8万元

四、项目内容: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道路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产品《授权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唯一产品《授权函》原件。

7.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惠阳公路管理局道路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的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10时00分(注:2016年1月21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21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张先生              电话:0752-382330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69232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7楼

邮编:516000               

开户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项目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帐    号:40010154800002448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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