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救护车及急救设备招标采购
南阳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救护车及急救设备招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南阳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救护车及急救设备招标采购
2、项目编号:NYGXQ2015-1229
二、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名称 | 数量 | 主要采购技术参数 |
第一标段 | 心肺复苏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插管喉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全自动洗胃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单道注射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输液泵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急诊监护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有创(含无创)呼吸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除颤监护仪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12导心电图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便携式X光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
移动抢救床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名称 | 名称 | 数量 | 主要采购技术参数 |
第二标段 | 监护型救护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转运型救护车 | 1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企业需要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制造认可表;
3.1.4经营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产品彩页;
3.1.5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3如果是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车辆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总代理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3.2.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3.2.5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二业务部);
4.3标书售价: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二业务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南阳市高新区行政(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网》(www. nygxxz.gov.cn)发布。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7-60363838
南阳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