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运兵车改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运兵车改装(招标编号:YNGN-GH2015074)”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的业主方为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资金已落实,现邀请所有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运兵车改装项目,改装的运兵车数量:175辆;车型:依维柯NJ2045SFD5G;投标人须承担运兵车的改装、运输、改装后性能测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2 交货期: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或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汽车工业局批准有效期内的)车辆改装资质或被列入发改委或国家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企业或军品、警用装备生产或改装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上一年度末的财务报表);
3.4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改装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资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改装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售后服务团队,须提供本地化的服务;
3.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或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汽车工业局批准有效期内的)车辆改装资质或发改委或国家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企业证明资料或军品、警用装备生产或改装企业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元/本,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手续费(含邮费)后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B座)。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人:费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1-646466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丹霞路集成大厦11楼
联系人:吴昊珊
电 话:0871-65349559
传 真:0871-65317438
开户银行:工行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支行白马分理处
帐 号:250202470902450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