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租赁汽车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租赁汽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ZDF-GK2015-B38;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1130-002700)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及服务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租赁汽车服务采购;
2. 项目内容:一次性提供2台3年内新的商务车,其中2台是七座,分别是奥德赛及别克商务车。
3. 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报价上限: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4. 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一年(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可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持有商务车的出租方必须具备有营运资质,并能提供珠海市交通局或广东省交通局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允许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不受《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对规模的限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4日~12月30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中的2-3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格中的4、5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12日 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 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楼519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平沙三路23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756-772731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 2213166 传真:0756-2213166
联系人姓名:王子文
联系人电话:1591911067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