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消防摩托车、消防器材询价采购公告
消防摩托车、消防器材询价采购公告
裕采H2015H607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受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就下列商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并作出服务承诺。
一、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 | 配置及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I | 细水雾(泡沫)消防摩托车 (含消防装备) | 由两轮摩托车、细水雾灭火装置、水箱、高压胶管卷盘、喷枪等部件组成。 主要技术参数: 最大压力:≥8.0MPa;额定流量:≥6L/min;平均射程:直流≥12m,雾化≥8m;水箱容积:≥30L;胶管长度:≥30m;发动机排量:150ml;最高车速:≥90km/h;装备重量:≤190kg 前防火罩、双警灯、尾部单警灯、警报器、扩音器。 符合《消防摩托车(GA 768-2008)》要求;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细水雾消防摩托车检验报告;细水雾消防摩托车检验报告中必须完整体现灭火级别。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彩图或彩照。 | 4 | 套 |
本包最高限价:20万 交货安装地点:裕安区 |
灭火及防护器材 |
安全钩2个、个人导向绳2条、头盔2顶、战斗服2套、腰带2条、腰斧2个、战斗靴2双、手套2副、强光照明灯2个、5公斤干粉灭火剂6具。 | 4 | 套 |
二、报价要求:
①报价中含设备、配件、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培训等所有费用。并就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培训作出书面承诺。(除标配材料外其它辅助材料价格要报清楚)
②所有项目免费包修期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均按照厂家质保单执行,终身维修。所有产品必须为正规渠道的原装新品。
③投标文件中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及书面资料。
④报价的供应商可就采购清单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请于 2015年12月28日下午 16:00 前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将报价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含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密封递交至裕安政府采购中心(裕安行政中心四楼),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⑤成交原则:经专家评审后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售后服务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⑥报价单位如对本次询价作出报价,采购方即视为响应本询价函中的全部要求。报价单位如因报价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项目、不签定合同,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处理,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⑦联系电话: 0564-3301862
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