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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应急监测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15: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清远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应急监测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DZB15QY048G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应急监测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贰佰玖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2,997,8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分项内容

数量/单位

完工期

政府性质

付款方式

1

环境空气应急监测车

一辆

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政府采购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余下5﹪合同款项在设备验收合格使用满一年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2

车辆改装设备

一批

3

设备仪器

一批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脉冲荧光SO2分析仪、紫外荧光O3分析仪、红外吸收法CO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PM10 同步混合(Beta射线)、PM2.5同步混合(Beta射线和浊度计)监测仪(含:校准膜)、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中心端处理系统、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PID检测仪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其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有效(签字及盖章)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针对标书中标注“★”、“▲”的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需提交由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签字及盖章确认的技术指标确认函原件

6、非广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

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8、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育才路4号金源楼D梯2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15时正。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育才路4号金源楼D梯2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15时正。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育才路4号金源楼D梯2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 23 日至2015年12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清远市新城凤鸣路环保大厦六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6503

传真:0763-3866503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育才路4号金源楼D梯201单元。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传真:0763-3280722

邮编:51151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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