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小钩臂垃圾车及不锈钢箱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小钩臂垃圾车及不锈钢箱体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小钩臂垃圾车及不锈钢箱体采购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小钩臂垃圾车及不锈钢箱体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华联042
3、招标范围:2台小钩臂垃圾车(含箱体)和40个与垃圾车配套的不锈钢箱体;
4、项目预算金额:约49万元;
5、交货地点: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制造厂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范围及拟投标产品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企业近年依法纳税证明和企业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210198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60919、13460418669
电子邮箱:gdhlly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