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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1: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清扫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1221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清扫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378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翠英    0318-299699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香云   0318-20233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
湿式中型清扫车2辆,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普通干线公路养护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以后10日内供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

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4、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7、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体系认证;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9、所投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特种车辆环保公告,可免购置税;10、所投工程车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公告》目录中的产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提供以上资质1-7项原件或经法律公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8-10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1-10项全部内容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代理公司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初审,以开标时评委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2120151225,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600/套(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31430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评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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