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购置垃圾清运车和防霾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购置垃圾清运车和防霾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购置垃圾清运车和防霾车项目
项目编号:FFZH-2015-1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振平
项目联系电话:1390320072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
联系方式:李振平13932007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云涛15031009317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购置垃圾清运车6辆和防霾车1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7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7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