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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公安局关于新县公安局现场指挥勘察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9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公安局现场指挥勘察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县公安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新县;
    2.2 招标范围:现场指挥勘查与设备采购;
    2.3 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内容:现场指挥勘查车与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1月1日 9 时30(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376-2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71-6599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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