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公路管理总段机械设备(路面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4: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红河公路管理总段机械设备(路面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DLZXCG2015080-5)
本招标项目“红河公路管理总段机械设备(路面清扫车)采购项目”经相关部门同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公路管理总段委托,现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1.1招标内容:1台路面清扫车;
1.2计划投资(招标控制价):68万元;
1.3交货地点:蒙自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质量要求:全部设备提供新品,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造,一次检验合格后出厂、发货,产品无不良用户反映;
1.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6标段划分:该项目为1标段。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需提供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6)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B、项目要求
(1)投标方要是国内有生产或供应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所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授权(厂家不提供)。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B类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2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3.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灵泉东路363号甘科所28幢1单元202室)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2.1款要求的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9:30时,地点为提交地点为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4.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公路管理总段
地 址:蒙自市红河大道
联系人:李映辉
电 话:0873-8876262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灵泉东路363号甘科所28幢1单元202室
邮编:661699
联系人:李慧
电话:0873-7223899
邮编:661699
联系人:李慧
电话:0873-7223899
邮箱:357880598@qq.com
2015年12月16日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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