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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专用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0: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专用车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DZC2015-096

二、招标内容:专用车辆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16日至20151222,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601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三项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期间1个月的收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

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投标人提供2015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1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113日上午8:3,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6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113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3.84万元。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孙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 邮箱: dzc0844@126.com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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