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喷雾降尘车(水平喷射120米,垂直喷射60米)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CZZD[2015]A033)公开招标公告
潮州市正得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喷雾降尘车(水平喷射120米,垂直喷射60米)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ZD[2015]A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喷雾降尘车(水平喷射120米,垂直喷射60米)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40,000.00
四、采购数量:1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喷雾降尘车(水平喷射120米,垂直喷射60米)。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报价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非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应设立或委托上述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维修服务(须提供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维护的还应提供维修服务委托协议)。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每日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下列资料到潮州市正得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新洋路翠竹园A幢铺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7日9时15分(注:2016年1月7日8时45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潮州市正得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7日9时15分。
十一、开标地点:潮州市正得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潮州大道南端建设大厦十楼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768-2393331
传 真:0768-2393331 邮 编:521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潮州市正得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新洋路翠竹园A幢铺面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68-2303555
传 真:0768-2303555 邮 编 :5210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潮州市正得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