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救护车采购(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SZ-2015G063
二、采购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9.5万元
四、项目内容:救护车购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五、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救护车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具有车辆改装的经营范围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中心城区博爱10号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电话:0757-866800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先到银行现金存款,存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及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信息: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号:44-5028 0104 0002 333
款 项 来源:罗村救护车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注:当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5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416317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佛山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185 1689
传真:0757-8185 1685E-mail:yzzbfs@126.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此账号非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号:44-5028 0104 0002 333
十三、采购信息查询
http:// 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nhggzy.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hishan.gov.cn(狮山政务信息网)
十四、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回传《投标确认函》形式告知我司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五、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详情请登陆http://gdgpo.gov.cn查询。
十六、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