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清洗车、吸尘车、洗扫车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7: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8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卢龙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清洗车、吸尘车、洗扫车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9060020001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30333245
采购人:卢龙县石门镇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023563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01-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预算金额:1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2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工商经营资格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供应商若不是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个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代理机构只接受每个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同一产品的唯一授权书。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8-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未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授权无效)、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目录产品且提供公告目录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为A4纸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章
采购数量:各一台
技术要求:吸尘车1辆、清洗车1辆、清扫车1辆
备注:
项目名称:卢龙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清洗车、吸尘车、洗扫车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9060020001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30333245
采购人:卢龙县石门镇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7023563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01-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预算金额:1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2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工商经营资格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供应商若不是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一个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代理机构只接受每个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同一产品的唯一授权书。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8-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未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授权无效)、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目录产品且提供公告目录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为A4纸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章
采购数量:各一台
技术要求:吸尘车1辆、清洗车1辆、清扫车1辆
备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