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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4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新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BBYXT2015-020

招标人名称:新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人地址:新河县城

招标人联系方式:王斌   18903296319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宗伟  15003296987

招标内容:18吨 消防车一辆,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车辆制造商或代理商

2)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为代理商参加,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不再受理代理商参加。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报名时需持上述资料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装订成册(并携带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带三证合一有效证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非法人组织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注: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有多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以较早报名的合格单位为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4- 20151210日,每日830-120013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一楼15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14时00 分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14时00 分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宗伟

联系方式:15003296987

传真电话:0311-67792120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9281312  8754881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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