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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关于示范区城管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4 12: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示范区城管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15-114

2.2项目名称:示范区城管局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2.3项目简要:本项目分3个标段:一标段为采购8吨洗扫车(1台)、小型除雪车(1台),预算价为:96 万元;二标段为采购大型吸尘车(1台)、小型垃圾自卸车(1台),预算价78元;三标段为采购电动封闭执法车(三台),预算价15元。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5交货地点:将采购内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所有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2所有供应商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3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4所有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所有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非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申请者为准;如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报名须知

4.1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4.2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4.3报名时间:201512420151210(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

4.4报名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新区神州路西段新区管委会B2210房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4201512  10(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00时,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新区神州路西段新区管委会B2210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12  25900,地点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51225900,地点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4中标结果请登陆《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马先生

    话:15003915919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

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15036505942

9、监督部门

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3655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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