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清茵城工程有限公司成立国有保洁公司购买车辆设备(多功能喷雾车)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清茵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成立国有保洁公司购买车辆设备(多功能喷雾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FS05CL65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立国有保洁公司购买车辆设备(多功能喷雾车)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万元;
四、采购数量:多功能喷雾车:1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 监管部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止。
十三、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三水清茵城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8004
传真:0757-83205203
邮编:528100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21
十五、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