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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财政局)(公务用车政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受(河源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公务用车政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YGX20150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招标编号HYGX2015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政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  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如不是河源市注册企业,须在河源市设有分支机构,有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及服务人员),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提供的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必须是属于投标人所有;(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可提供的租赁车辆不得少于10台(至少包括商务车、轿车、越野车等)。

6、投标人不得提供报废时间在服务期限内的车辆。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上述第六大点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12 3日至 2015   12 11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5-DE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 12 2409 30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5-DE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5 12 24 09 30 分。

十二、开标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5-DE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5 12 3 日至  2015 12 11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388329

      传真: 0762-3388329 邮编:     517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5-DE室

     联系人:  徐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277111  

     传真:   0762-3277000    邮编:     517000      

 

附件:1.招标文件  2.购买标书登记表

 

 

 

发布人: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5 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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