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黄江镇星光村校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黄江镇星光村校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黄江镇星光村校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GDIT-201508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3281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黄江镇星光村委二楼
联系方式:杨先生 0769-87131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先生 0769-2332818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要求 | 交货期 | 保修期 |
1 | 中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 | 2辆 | 请参阅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合格。 | 整车保修期为交验车辆后两年或10万公里;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家授权的服务站进行售后服务;如属缺陷产品,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召回。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投标人提供的校车车型应为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层13A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876,0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陆仟元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3】15号)和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东莞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实施办法》(东财[2014]328)规定,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与下列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或信用担保。